2012年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有关规定,市直机关20家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共58人。各单位的选调职位、人数、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丽江市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三、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市(各区县、市直各部门、省驻丽各单位)在编在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的人员;
2.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近二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5.符合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