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和《师宗县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师宗县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9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县影剧院斜对面)。
四、资格复审监督: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五、资格复审内容:对照招聘岗位信息,查验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审核,由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若有资格复审不符的报考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复审资格,若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资格复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
2、有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
七、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1、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的,必须在2012年9月26日下午5:30分前,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向社会公示。
4、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通过了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对社会公布后参加面试。
5、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所有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及相关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将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6、请各报考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附件:1.师宗县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