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工信委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进人计划的通知》(曲人社[2012]43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现制定曲靖市工信委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科、效能监察科负责人组成,负责安排指导和解决面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确定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
面试地点: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面试考官的组成
(一)建立面试考官库。考官从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具有组织(人事)工作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中推荐产生,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库人数必须大于面试考官小组人数。
(二)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由7人组成(主考官1名,考官6名)。
五、面试人选的确定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是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市工信委在资格复审前一周内电话通知本人带齐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市工信委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4、考生在参加招聘时应主动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认证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的证明。
5、面试人选公布。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等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6、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工信委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工信委进行公示。若无人递补,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缺考,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