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属地”为“省级”的非法检系统岗位,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
(一)时间
2017年7月20日—22日,上午8:00、下午13:00开始。
(二)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三)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
(四)面试考官
在全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本次面试中,有招录任务单位的考官,将不予抽调。
(五)面试及专业测试安排
见附件。
(六)程序
1. 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7:30—8:00期间到达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2:30—13:00期间到达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报到。
2. 考生按分组抽面试考场,考官、监督员等工作人员分别抽面试考场。
3. 引导员将考生由报到地点顺序引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并向其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注意事项。
4. 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引导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5.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6. 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现场及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经用人单位签章的资格复审确认表,以供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
2. 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3.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引导员带领考生离开警体馆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4. 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5. 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6. 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 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8. 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9. 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10. 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1. 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监督
面试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