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16日、17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市直单位、古城区交通运政管理处所(0700005024)、华坪县交通运政管理所(0700005025、0700005026)、宁蒗县交通运政管理所(0700005035)、永胜县交通运政管理所(0700005046)、玉龙县交通运政管理所(0700005047)、丽江市古城区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0700005022)、市规划局古城分局(0702001053、0702001054)、玉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721003067、0721003068、0721003069)及部分省属部门的考生,到丽江市人才市场(香格里拉大道大港酒店旁)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古城区的考生,到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玉龙县的考生,到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4、报考永胜县的考生,到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5、报考华坪县的考生,到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6、报考宁蒗县的考生,到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四)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确认表上盖章。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先行将毕业证、学位证(只限招考岗位“学位要求”栏中明确要求取得学士学位的岗位)、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户口薄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一份,以便资格复审时留存。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的考录程序。
资格复审后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视违纪违规程度,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4e466ba2174743e983c75b3e49d541c8
二、面试
面试统一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17年7月25日至26日进行。考生请于2017年7月21日18:00以后登陆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ljhrss.gov.cn/ )查询面试日程安排。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面试时加试专业测试的岗位,其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三)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面试时,须持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确认表、身份证方能进入面试候考室,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成绩公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文件精神,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全部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五)各项成绩的合成办法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法律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 + 面试总成绩)×50%。
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六)面试注意事项
1、由于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安排相对集中,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自己近期工作日程。
2、请考生务必于当场面试前30分钟,即上午7:45,下午13:30分前到达面试地点,按面试编排组次列队抽签决定考场。迟到15分钟,即上午8:30,下午14:15分后到达考点的,取消当场面试资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处罚的权利。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3、考生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带入相应面试候考室,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6、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8、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9、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仅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能测评、体检、考察三项工作的实施顺序为先进行体能测评、再进行体检、最后进行考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岗位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http://www.ljhrss.gov.cn/ )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录用
除暂缓作出考察结论及暂缓录用的情形外,丽江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拟于2017年9月底以前完成。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六、考录纪律
(一)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中,若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放弃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给予5年内禁止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给予5年内禁止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七、其他
(一)资格复审结束后我们会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jhrss.gov.cn/ )公布面试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因事关每一位考生的面试,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二)考生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具体事宜通知以及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生在整个考录过程中如有咨询的,请拨打以下电话: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122447
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393059
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156950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6523378
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6128865
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522529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