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昆明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对象:
1.报考昆明市除法、检系统以外的市、县、乡各级机关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
2.报考省直管且驻昆明的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云南省公务员局已通过其网站(http://gwyj.ynhrss.gov.cn)统一公布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请考生自行查询。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18日(星期四)9:00-12:00,13: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须提供原件,同时备一套复印件交审核单位):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报考“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须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近3年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在岗的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员还需提供聘用主管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岗位有学位、户籍、党员、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还需提供对应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和内容准备资格复审材料,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阅读《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等材料,务必按要求准备复审材料。同时也可向资格复审单位电话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避免复审时因材料不齐造成资格复审不能通过等情形。复审时,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由审核单位在《资格复审确认表》(2份)上签字盖章,一份由考生保管,一份交审核单位留存。
3、资格复审由各招录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其中:
市级单位的岗位(包括市直管单位)由市级各用人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审核;
县级及以下单位的岗位由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省直管且驻昆明的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岗位分别由昆明市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审核。
4、7月22日,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核对,如有疑问请于7月24日17:00以前与资格复审单位联系。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法:
公安人民警察岗位(含公安、森林公安、劳教所人民警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法面试;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另外,市外侨办的英语翻译岗位,除采用结构化的面试方法外,须按《公告》规定加试英语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具体安排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二)面试时间:7月27日-30日共4天。各岗位的面试时间安排,详见《昆明市各级机关(不含法检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附件1)。
(三)面试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四)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面试报到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
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30-8:00报到,8:0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8:00前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再参加面试。
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3:00-13:30报到,13:3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13:30前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再参加面试。
特别提醒:鉴于交通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
2、考生报到时,须同时持有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表格上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原件,方可参加面试。
3.考生须认真阅读《昆明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附件2),自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4.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考生面试结束当天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详细查阅《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相关规定。
附件:
1.昆明市各级机关(不含法检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2.昆明市各级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
3.昆明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录单位联系电话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