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属地”为“省级”的非法检系统岗位,资格复审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7年7月15日 9:00—17:00。
二、地点
云南省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警体馆。
三、审核单位
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本单位考生开展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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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六、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确认表上盖章。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七、提醒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