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招聘工作应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市属事业单位:56名 ;
古城区事业单位:104 名;
玉龙县事业单位:69名;
永胜县事业单位:190 名;
华坪县事业单位:108名;
宁蒗县事业单位:260 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请点击下载:市属及各县区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在丽江市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村官”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区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受生源、户籍限制。还在服务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凭服务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
(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行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用人单位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1、通过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2、笔试后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个别紧缺急需和招聘10人以上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同意,可按不低于1:1.5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后续程序,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3、报考高中(中专)教师、医疗卫生直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测试,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4、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经用人单位考核(岗位能力测试 )、体检,按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6月26日(3天)。
2、报名地点:市属事业单位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香格里大道大港酒店旁);县区事业单位在各县区指定地点报名(详见各县区招聘岗位一览表)。
3、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
(2)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可先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应届生报名时不需提交未就业证明)。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
(3)需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7月15日前持毕业证书等原件到市、县(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4)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2才能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开考和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取消、递减或调整招聘岗位(人数)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