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安排。
(三)具备用人单位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四)招聘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且取得学士学位的2017年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013年以后毕业)。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及免冠1寸标准证件照3张及学校出具的二本及其以上毕业的证明。
3、公开引进岗位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4、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地点:昭通市水利局办公楼4楼办公室,联系人:许绍银,电话:0870-2241065,13578052977。
6、网络报名:邮箱:153605005@qq.com。
四、招聘方式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昭通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
面试主要采取交谈、提问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和上级主管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五、考察、录用
1、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开招聘考试的成绩,并将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政审、体检。体检严格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3、若有政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4、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按干管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由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5、公开引进人员录(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若不能按时提供的拟聘人员,取消录聘资格。
6、凡已录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公开引进单位报到者,由公开引进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转正。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六、招聘纪律
1、严格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精心规范组织。
2、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整个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昭通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本通告由昭通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昭通市水利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