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热爱旅游事业,有志于从事景区讲解服务工作;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水平;
5.同等条件下持有国家导游证、失业证的应聘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及考试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2月9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前往剑川县旅游委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到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报名者可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至邮箱jclvyouxinxi@163.com,网络报名人员面试当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到现场审验。
3.面试时间
具体通知
4.面试地点
剑川县北门外街28号剑川县旅游委二楼会议室
5.面试内容:
(1)普通话测试:现场抽取文章一篇,进行朗读。
(2)现场组织讲解,根据旅游委提供的相关资料,组织景区景点讲解,时间为五分钟。
(3)能力测试: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三、聘用及待遇
1.所有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500元,社会保险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联系人:杨芳吉 联系电话:0872-4521762
赵玉梅 联系电话:0872-3087121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