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面试。以现场问答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职业素养、教学方法和教师基本功等进行打分考核。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考察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三)体检。组织录用编外教师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要求,由市实验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招聘录用人选,按相关程序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招聘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云南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
三、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3.工资待遇。经聘用后签订合同,待遇详情以合同条款为准。九、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