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8月6日至8月8日(共3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组织部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只能报考本公告所设其中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 《曲靖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
3. 《公务员登记表》或《云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个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6. 历年公务员考核结果证明;
7.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8. 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9. 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数于报名结束后在曲靖市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按比例相应地减少遴选人数。
二、统一考试
(一)笔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 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将在曲靖市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相关事宜。
准考证请考生本人于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14日(共2天)内到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遴选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需于面试前2天内向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未按要求提出放弃申请的取消相应遴选资格。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
面试将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本人,并在曲靖市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进入体检的人员放弃体检,需于体检前2天内向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未按要求提出放弃申请的取消相应遴选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或报考人员放弃,将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各递补一次)。
考察采取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将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工作岗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出现拟遴选人员被取消公开遴选资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
五、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并报请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处理。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的,后果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