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认真负责,志愿从事政府法制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合同(协议)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办理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6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二)保险:单位负责购买按照规定应当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3月30日;
2、报名方式:有意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报名,或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市法制办邮箱(注明:公开招聘)。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市政府办公楼1206室,咨询电话: 2032746,6589919,传真:6694213,邮箱:yxfzbgs@126.com。
(二)资格审核:由市法制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主要测试业务素质及岗位匹配程度、应变能力等。
(四)聘用:由市法制办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市法制办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聘用期的管理按照玉溪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应聘人员报名表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