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招聘人数10名(适合男性),主要与现役官兵共同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军事化管理,人员采用轮休制度,每月休息4天(含周末)。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2000年出生),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工作细心、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瘢痕,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不良嗜好,如吸毒、酗洒等;无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记录。
(四)熟悉文字材料撰写、计算机网络维护、水电安装,有文体特长、消防工作经验、C1以上驾照、厨师等级证或退役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
上午 8:00-11:45 下午 2: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材料: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小一寸免冠近照1张,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我公司留存复印件。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费:50元/人
5、咨询电话:18089917702(张女士)
6、报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交通安保大队(一楼服务大厅)。
(二)考试
3、面试及体能测试
面试内容:包括言谈举止、仪容仪表。
体能测试:面试通过后到单位培训过程中测试。
面试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交通安保大队,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三)体检
按照拟招录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所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两年(含试用期两个月)。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包括医疗大病补充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2、薪资:基本工资1500元+奖励工资500元+高危补助200元+绩效管理工资1000元(无迟到、早退等违规违纪事项,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工龄工资根据入职年限,每年递增100元/人.月。(试用期为2个月,薪资1500元/月)
3、其它福利:
(1)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轮休,凡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4年的每年享受3天(含周末)带薪休假。
(2)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每天(三餐)18元标准,月标准540元.
(3)免费住宿并统一发放床上用品。
(4)发放统一工作制服。
4、工作时间:按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
5、工作地点:玉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地址为春和街道中所社区)
五、其它
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