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全州统一时间、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即报考州级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报考省属驻怒江单位的报考人员由驻怒江的州级主管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县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
上午 9:00 ——11:30 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1、报考州级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穿城路235号)。
2、报考州、县地方税务局岗位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州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科(新城区)。
3、报考各县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为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一式二份《确认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还需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审验。《确认表》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其余要求考生提供何种证明材料的相关文件可从省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四)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确认表》上盖章。《确认表》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
二、面试
(一)时间
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8月3日(星期五)
上午7:30 、下午13:00开始。
(二)地点
怒江州委党校。
各个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员于2012年7月 29日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凭《确认表》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律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全国范围内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三)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四)面试的程序和要求
1、我州继续采取统一组织、统一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本人《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州委党校报到。
3、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确认表》、《面试通知单》。
4、面试时进行考官抽考场、考生抽考场、抽顺序的“三抽签”。
5、考生将由引导员从报到地点顺序引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并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按规定的抽签程序抽签,并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面试开始后,考生佩戴代码号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6、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休息区,整场考试结束方能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