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1.提前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高中教师资格证、各学科岗位所需普通话等级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当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户籍不限。
2.提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能承担高中相应学科教学。
3.提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如下表)
2017年华宁一中提前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提前招聘办法
选聘岗位 |
人数 |
选聘条件 |
英语 |
1 |
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
生物 |
1 |
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
政治 |
1 |
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
历史 |
1 |
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
地理 |
1 |
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
合计 |
5人 |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其中,网络报名只接受在省外院校就读的毕业生,省内院校就读的毕业生一律实行现场报名。
(一)省外院校的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3---7日,报名学校邮箱:hnyzbgs@126.com。
(二)省内院校就读的毕业生现场报名时间分两段进行:(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7日,报名地点:华县第一中学;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一二一大街)。
2、报名所需的材料:①《华宁一中教师招聘报名表》;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相关获奖证书、担任社会工作情况、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认可】以及生活照等;③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3、报名有关规定
报名考生按所公布的学科岗位报名,每生限报一个岗位。
4、考试
本次提前招聘高中教师考试采取报名筛选、试讲、综合面试的办法依次进行,最后按考生综合成绩=试讲×70%+综合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学科拟聘用人员。
具体程序为:
(一)由本次招聘考核小组依据学生提供的材料,从学习成绩、实习成绩、社会实践成绩、专业特长、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筛选评分(不计入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认各学科岗位进入后续考试环节的考生,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后续考试环节。属于免费师范生的,不参加筛选环节,不占各学科岗位进入后续考试环节的比列,可直接与各学科岗位确认的考生一同进入后续考试环节。
(二)组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各学科岗位的考生进行试讲,分值为100分,考生试讲分数低于80分的不再参加综合面试招考环节。
(三)组织通过试讲的各学科岗位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
试讲指定教材范围为华宁一中现使用的高一年级教材。
考试地点:华宁县一中。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1)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设置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确定为拟聘人员】。(2)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时,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加试试讲。(3)若某学科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均低于80分,所缺学科岗位人数由用人单位提出,在招聘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可调剂到其他学科岗位使用。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各学科岗位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6.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就业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交一定数额保证金,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所缺学科岗位人员不再递补。
8.考核、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拟聘用学校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及工资福利。
四、提前招聘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招考机关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注意了解招聘单位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联系方式:华宁一中办公室 许老师 13987725513
何老师 13988459033
邮箱:hnyzbgs@126.com
华宁县第一中学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