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对象、岗位及地点
1.招聘对象: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
2.招聘地点:广西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大理大学。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7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时间拟定于2016年12月25 日至2017年3 月31日。2016年12月27日在广西医科大学招聘。其他招聘地点的招聘时间请关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和招聘地点院校信息。
(二)招聘方式:
招聘组赴广西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大理大学招聘。完成招聘计划指标后,不再到下一所学校招聘。请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和招聘地点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公布的信息。
(三)招聘程序:
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由3至5名考官会同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人大、红河州政协工作人员组成现场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3.现场考核。采取讲课、专业提问、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算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