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专业对象及岗位条件
1、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
2、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条件;毕业时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2月28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4、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
2、现场报名地点: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3、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玉溪市红塔区卫计事业单位2017年提前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考生在玉溪人才网下载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自行携带。上述材料自备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联系电话: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赖老师 13529771717
李老师 13529768076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韩老师 18187759272
四、初选和综合考试
1、初选
报名资格审查后,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超过4:1的岗位,先对报名合格人员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可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应聘者面谈,并逐项评分,根据得分按4:1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试人员,按综合考试成绩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未超过4:1的岗位,全部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试,按综合考试成绩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2、综合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
3、综合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协议,不签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在2017年8月15日以前报到,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给予一性次安家费1—3万元。
公示期满后如有放弃或不合格人员,不再进行替补。
七、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77-202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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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