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4名辅警(限男性),根据辅警具体情况统一分配至弥渡县森林公安局各队室。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前科劣迹;
(二)热爱森林公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的身体健康条件,能确保经常性到林区山区办案,身高在1.65米以上;
(三)具有弥渡县常住户口的待业人员;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31日出生;
(五)有从事辅警工作经历且表现优秀的、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其他特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弥渡县就业局,咨询电话:0872-3074058。(弥渡县森林公安局),0872-3074080(弥渡县就业局)。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退转军人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五、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察、体检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小组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察、体检工作。
(二)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名额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时,按是否有从事辅警工作经历、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学历高低依次比较,比较至某一项高者入选。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县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办理临时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按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职责、待遇
弥渡县森林公安局招聘的辅警,不列入行政编制序列,没有执法资格,在森林公安民警的领导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每月工资1800元,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公告由弥渡县森林公安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书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017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
弥渡县就业局
弥渡县森林公安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