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5人。
(二)招聘对象: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临沧市1年以上户籍,水利工程技术、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监理类专业的毕业生(非临沧市户籍生源,于2016年9月21日前迁入临沧市的,视为临沧市户籍,非临沧市户籍到临沧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集体户的,不视为临沧市户籍,原为临沧市户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的,视同临沧市户籍);不具有临沧市1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愿意在耿马灌区工程管理局服务10年以上。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1998年 9月 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2016年9月2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
4、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耿马灌区工程管理局(水务局二楼)。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小1寸照片。填写《耿马自治县灌区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
四、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内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笔试、结构化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水利工程管理类、水利工程技术类和水利工程监理类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考试大纲参照水利工程管理类、水利工程技术类和水利工程监理类专业相关理论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二)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8:30至11:00进行;地点:耿马县委党校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进行;地点:耿马水务局三楼大会议室。
考试科目:《水利工程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五、面试
10月20日组织进行面试,按第一轮综合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六、体检和考核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100分)×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耿马县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延一次进行考核。2016年11月5日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2016年11月20日以前办理完成审批聘用有关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一)参与封闭的出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或者为他人泄露试题提供条件、方便。
(二)参与考试的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本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不再参加考务工作。
(三)在考试工作开展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指使、纵容、授意考务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如出现因考场考试纪律执行不严,造成考场混乱、舞弊的,将按考试有关纪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参与本轮考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在考试、考务工作过程中如有严重违反保密工作、考试工作纪律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处分;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7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灌区工程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