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二)面试的方法及内容:面试采取分类组织实施: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办公室、县林业局分类经营办公室、县永不落水库管理所、勐卡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林业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计系统全部岗位、教育系统会计岗位等岗位(以下简称综合岗位类)的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教育类幼儿园教师岗位由县教育局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法和内容如下:
1.综合岗位
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履行报考岗位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2016年8月30日(共1天),上午8:30开始至上午面试结束,下午13:30开始至下午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县民族中学。
2.教育类幼儿园教师岗位
面试方法:专业知识面试,采取课堂教学的形式。
面试内容: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常规、学生管理、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组织能力等。
面试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面试地点:县幼儿园。
(三)面试具体事宜
1.面试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加盖“资格审核通过”公章的准考证。
2.面试费用为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请考生于2016年8月22日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缴费(节假日除外,报考教育类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由西盟县教育局收取面试费用,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79—8342037),缴费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9日。
3.结构化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4.专业知识面试时间控制在80分钟以内。
5.考试总成绩按405分计算。笔试成绩300分(每科150分),加分成绩5分,面试成绩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其中按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核对象。
6.面试评分方法:将每位考官对同一位考生某一要素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该要素的平均分,用平均分再乘以权重,即得出这一要素的要素分;依次类推,算出其余测评要素的要素分,把各要素分相加即为总分。
7.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由记分员、核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统计面试得分,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人员成绩。
(四)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2.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回避。
3.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者、应回避而参与者、徇私舞弊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恶劣严重影响面试工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考生纪律要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二、体检
(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二)体检按照《2016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三)体检时间:2016年9月1日。体检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请体检人员07:50前准时并空腹在医技楼一楼大厅处集中。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大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2016年8月31日下午15: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填写体检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大厅处核查身份后,带领考生进行体检。注:体检时女性不能穿戴前面有纽扣的上衣(包括内衣),不能穿裙子,最好穿白色上衣。
(五)在整个体检过程中,请考生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如若证实出现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无论体检结论是否合格,将视为无效,且不得申请复检,不得纳入考核对象。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考生,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县级人社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对全部体检项目仅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三、考核
(一)考核对象: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等额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为确保新聘用人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进行聘用前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务必于2016年9月19日前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若属西盟生源地的考生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核实档案去向,非西盟生源地的考生请到该股室出具“调档联系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过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用工合同的考生必须在考核合格后,报批聘用前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四)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和拟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西盟佤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为保护考生权益,请署真实姓名举报反映问题(未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若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考生,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用人单位分配
如分配后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六、聘用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须于2016年10月8日前报到上岗。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还应接受面试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招聘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各个环节中,具体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面试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登录西盟佤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n.gov.cn/Z_M_013/?departmentid=1561)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并随时保持报名时的通讯工具通畅,若因报考人员通讯工具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由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7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