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由于报名人数较多,为确保公平、公正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招聘工作涉及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由原来的“组织考察”调整为“笔试+面试”两项。笔试后按照招聘人员的2:1比例进入面试,即笔试前12名人员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下午15:30-17:30分;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统计学、写作应用。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楼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成绩公示:于2016年8月21日(星期日)下午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公示板公示。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地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成绩公布方式:采取当场公布成绩。
八、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测算保留两位小数点。
九、综合成绩公示:2016年8月22日至26日在富宁县政务网进行公示。
十、体检:通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执行;于2016年8月23日至24日,自行到富宁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顺延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
十一、正式录用人员公示:经体检合格后的考生,将在富宁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补充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