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配合、协助寻甸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做好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工作,经寻甸县农业局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寻甸县范围内公开招聘生猪屠宰协检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寻甸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夜间一线动物检疫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18周岁-35岁,即1998年1月1日至1981年1月1日出生者。
(二)专业为: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物检验检疫、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检疫等专业。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 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4. 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 4 日—8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寻甸县农业局组织人事科(寻甸县仁德西门街28号农业局办公楼三楼)。
3.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彩照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四、考试的方法、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招聘岗位拟聘人员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1 : 3比例的应递减招聘人数。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8月10日。
考试地点:寻甸仁德镇一中。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9日在报名地点领取。
(二)面试
1. 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 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寻甸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寻甸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遇总成绩相同的,城镇就业困难家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及其子女、有从事动物检疫检验履历者原则上优先招聘录用;其它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人员替补
体检、考核后或五年内被录用人员有变动需补充人员,按照此次招考人员的总成绩依次替补,进行考核录用补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生猪屠宰协检员,属临时聘用人员,主要是配合农业局动监所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验检疫工作。
2.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凡上岗培训不合格、不服从分配的一律不予聘用。
3.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报酬为3500元/月(含五项保险)。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若被聘用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停发工资及相关待遇。
4.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寻甸县农业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