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企业、服务期未满的“四类项目”人员)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按《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第(十三)条第2项要求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请将上述材料提前复印一份,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字按好手印后交审核部门审验。
3、在等候审核时,请尊重审核老师,不要高声喧哗,随意走动。
4、如有怀孕、残疾考生,请及时与场外工作人员联系。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