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6年7月17日。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德宏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
芒市第一中学(德宏州芒市罕相路10号)
(三)面试方式及最低分数控制线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6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四)面试流程
1、报到。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面试当天7:00-7:30,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面试当天13:00-13:30。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芒市第一中学笃学楼二楼门厅报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印有资格复审合格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选调生、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建议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要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
2、候考。考生报到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入候考室。同时,在候考室内由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考生身份,并宣读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3、抽签。面试当天上午7:30开始抽签,7:50结束抽签;面试当天下午13:30开始抽签,13:50结束抽签。考生在规定的抽签时间内未到达身份验证地点的,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生佩戴面试顺序号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5、成绩通知。考生面试完毕,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送达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当工作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完成,经核对无误后,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返回考场听取面试成绩,并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
至此,考生面试结束。
(五)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时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工作制服,警官及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不得着制式服装。
2、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前,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物品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考场。凡不把上述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的考生,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姓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总成绩扣5分;也不得透露具体岗位信息(如某县某乡某岗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总成绩扣2分。
4、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携带和使用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工具、设备及物品。
5、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6、面试时,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答、记录或作标记,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7、考生在候考室、考场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8、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面试资格或五年内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在面试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当天内公布。
二、监督
德宏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在州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州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在保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录用公务员。
三、提醒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及时阅读本公告及《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本次公务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州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的培训。社会上的各种面试培训班、辅导班均与德宏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