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下:
李 浩 、李 玲、洪芬芬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会议室
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程序和要求
1.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14日上午8:30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候考室管理规定和面试人员纪律要求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序号。开考前15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戴有特殊标志的领带参加面试。)
2.面试时,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
3.待所有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考生,按照《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要求,于7月14日上午8:00,在候考室(市人大机关四楼会议室)提供《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及下列材料:
1.“教育经历”:需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以组织或人社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采集表为准;跟班学习通知或鉴定表复印件;文秘工作经历需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证明。
3.“工作业绩”:需提供2013、2014、2015三个年度考核情况(组织或人社部门提供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签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在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比赛中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取消遴选资格。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