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录公告》的规定,隆阳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对第一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了面试资格复审,因个别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情况,决定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请递补的考生于7月1日上午9:00前准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招录岗位要求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到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参加复审,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复审资格。
报名序号 |
准考证号 |
笔试总成绩 |
岗位排名 |
岗位代码 |
最低合格线 |
148558 |
101300208410 |
154.50 |
4 |
101300203526 |
105 |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