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云南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排名及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开放查询后的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的笔试分数查疑申请。按照我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笔试违纪违规人员处理结果查询见附件。
二、关于笔试成绩排名及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查询见附件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公员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6〕5号)规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按照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采用了总分100分制,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成绩排名及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其他岗位的,为方便报考人员直观了解岗位成绩排名及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其成绩采用了总分300分制。
三、关于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条件
根据招考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面试比例范围内(若岗位未明确面试比例的,则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为面试比例范围内的人员)。
(二)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含公安岗位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省级党群、政府部门及省级直管的监狱、强制戒毒系统的统一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1日9:00—17:00,地点在云南省警官学院(昆明市校场北路249号)警体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统一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按照其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省公安厅技侦总队和云南警官学院的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由省公安厅直接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也可直接联系省公安厅(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请见招考公告附件)。
按照工作权限,法检系统、选调生和州市级及以下单位其他岗位(含州市级及以下地税部门)的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由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请报考人员关注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或直接联系招录单位。
(四)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的递补
根据招考公告,资格复审(含体能测评)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五)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两份(请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按各岗位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带到现场。2016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其余教育序列的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四、关于面试
面试将于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结束后进行,由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实施前7天左右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隶属关系,密切关注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或与招录单位保持联系畅通。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2016年6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