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成绩 |
1 | 201601 | 苏楠 | 47 |
2 | 201602 | 鲁保忠 | 55 |
3 | 201603 | 刘云忠 | 55.5 |
4 | 201604 | 李军 | 58 |
5 | 201605 | 王艳 | 58 |
6 | 201606 | 朱黎 | 38 |
7 |
201607 | 王露微 | 46 |
8 | 201608 | 冯峥嵘 | 60 |
9 | 201609 | 李春艳 | 53 |
10 | 201610 | 魏芳 | 58 |
11 | 201611 | 李雯颖 | 43 |
12 | 201612 | 李柯逸 | 51 |
13 | 201613 | 高雪 | 54 |
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16日上午11:30前向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提交书面查分申请。由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查分情况告知。联系电话:2147122。
二、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下:
冯峥嵘、李军、王艳、魏芳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09:00点-12:00;
地点: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方式: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6月17日上午8:30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20分钟(8:4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2、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于6月21日前,向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提供下列材料:
1. 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及复印件。
2. 具有“在非公安机关从事计算机管理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过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证明(证明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3. 现任乡科级职务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由组织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4. 近三年(2013、2014、201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5. 获得“表彰”或“公安类表彰奖励”的,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将取消遴选资格。
普洱市森林公安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