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二○一六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54号)要求,昆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16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
(三)各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2014-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9:00-6月10日17:00(含法定节假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www.kmjyrc.com)点击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 (http://220.165.7.48/TEEMS/)进行注册报名(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建议使用“火狐(Chrome)浏览器”进行注册登陆)
(二)网络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本次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系统上报名,逾期系统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3.请报考人员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如实填报。
4.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专业目录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4)。
6.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在资格复审时,须填写《承诺书》(附件6),并提供《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明。
7.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三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只有报名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的状态时方为报名成功。
8.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考岗位和个人信息。
9.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可重新完善信息或重新选岗报名。
10.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代表考生不符合本次招聘计划(或公告),此时考生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
11.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12.技术服务支持电话:0871—65165786
四、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含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
详见《昆明市教育局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笔试考试科目信息表》(附件5)。
2.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17日(9:00起始)-6月18日(24:00截止)登陆“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3.笔试安排
时间: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方式:单人单坐,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比例或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2)考生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学校(单位)负责。审查资格不符的即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学校(单位)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程序、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示后关注昆明教育人才网(www.kmjyrc.com)。
2. 按照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3.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方式详见附件2。
5.面试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面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4.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查分统一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申请、登记。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871-65165786。
六、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各招聘学校(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学校(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聘公示无异议的,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及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十、监督电话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871-6313550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71-6310238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