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严把“四关”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
严把资格“审查关”。 严格审查、核实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和条件,对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的范围和条件做出具体规定。优先安置4050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确保公岗安置的社会性和公益性。
严把聘用“招录关”。严格按照部门申请、社会发布、资格审核、组织招聘、录用办理等程序执行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突出公益性岗位招聘全程公开、公证、阳光招聘,杜绝出现“人情岗”、“关系岗”。
严把补贴“拨付关”。人社、财政部门共同监督检查补贴资金情况,由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进行考核,上报补贴明细审核,并在人社、财政复核后直接把公岗补贴打进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银行帐户,杜绝代发工作可能发生的扣发、减发现象,保障惠民资金落实到位。
严把政策“管理关”。在公益性岗位协议书上,明确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的管理及监督责任,建立公益性岗位申报、管理台账、退出机制等制度。实行公岗责任追究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提高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道。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27个,在岗127人,涉及用人单位13家。(绿春县人社局 谭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