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理弥渡县委党校教师选调公告
一、选调人数
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正式党员, 且具有3年以上党龄。
2、全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一本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5、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并取得中级职称。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未同意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处分期限未满的。
三、选聘工作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办理审批和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弥渡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到县委党校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职称资格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龄证明、年度履职考核证书、县市招考办出具的高考录取一本批次(或县人社局出具的属我县考核招聘人员)证明,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业务素质能力。
2、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以讲微党课方式进行,现场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考生备课3小时,讲课时间为15分钟。
3、考察: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表彰奖励等。
(四)公示与调动
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前2名(末位总分相同时,以考察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再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时间安排
1、报名:2016年1月18日—22日,地点:县委党校办公室
2、笔试:2016年1月25日上午8:30,地点:县委党校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