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16年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公告
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乡镇基层服务,提升基层发展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61号文件要求,现将普洱市2016年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岗位公告如下(见附件)。有意向到基层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按照《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的要求和步骤,填写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普洱市 0879—2123387 杨红云
思茅区 0879—2126594 白 梅
宁洱县 0879—3209172 杜艺永
墨江县 0879—4232474 李秋玲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普洱市2016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
(普人社发〔2016〕9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普洱市2016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中评委承办部门须严格按照评审计划安排的时间开展评审工作,不得提前或延期。
二、我市未组建中评委的系列,可委托省有关厅、局中评委进行评审,请市直相关部门职改办与省有关厅、局职改办联系申报有关事宜,然后再通知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委托评审的推荐程序应严格按规定办理。
三、各中评委须严格按原《思茅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并于评审会议前一周,由各中评委承办部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抽取参会评委人选。
四、为确保评审工作按计划顺利组织实施,各中评委承办部门需将申报人员的材料于评审前一个月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由中评委承办部门和市职改办共同会审,并出具会审意见。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如果影响到评审的由中评委承办部门承担责任。
五、为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订单位承诺书。
附件:1. 普洱市2016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doc
2. 云南省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doc
3. 单位承诺书.doc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8日
景东县 0879—6221502 苏东梅
景谷县 0879—3017221 李东斌
江城县 0879—3723112 王 婷
澜沧县 0879—7223859 李燕燕
孟连县 0879—8728638 胡 箭
附件:1.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doc
2.普洱市2016年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xls
3.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申报相关表格.doc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