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1.曲靖市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作物遗传育种专业1人;
2.曲靖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分析化学专业1人;
3.曲靖市植保植检站:专业技术岗位植物保护专业1人;
4.曲靖市土肥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土壤与农业化学专业1人;
5.曲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1人。
详情见“曲靖市农业局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农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未就业的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如只是“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的,视为相同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和面试考核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研究生毕业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能够查验的学历或者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研究生学位证;必要时需提供学籍档案;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相同的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推荐书(自荐书):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曲靖市农业局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网、曲靖农业信息网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考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5日。
报名地点:曲靖市农业局人事科(翠峰路58号)。
联系人:吴石稳,联系电话:0874-3125041。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要求,携带上述第四条“报考人员在报名和面试考核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应聘单位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填写《曲靖市农业局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用人单位、曲靖市农业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1份)。面试开始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签名并加盖应聘单位印章。若报考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向曲靖市农业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又不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综合面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研究生,直接进入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方案和面试时间经市农业局党组审查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实施。曲靖市农业局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告,面试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末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情况,则重新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面试采取全过程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四)体检
拟录(聘)用人员须由市农业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号)确定。
(五)考核
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上报曲靖市农业局审核,曲靖市农业局审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节假日顺延)。
(七)办理录(聘)用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曲靖市农业局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
六、待遇
被录(聘)用人员正常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
七、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公开就业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2.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3.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4.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5.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农业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体检不合格的;
2.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它原因。
八、纪律与监督
曲靖市农业局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曲靖市农业局、曲靖市人社局、曲靖市第六纪工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对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以及录用(聘)用资格。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874-3125041
九、本办法由曲靖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