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管理人员43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心健康,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表1)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副教授职称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教授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均可,需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昭通学院人事处审查,笔试时查验原件。
(2)报名时交验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培养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的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昭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
(4)每位考生限填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4月8日至5月15日。
3、报名地址:昭通学院人事处电话:0870-2242378、0870-2127429,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北部新区国学路昭通学院人事处,邮编657000,学校网址:http://www.zttc.edu.cn。
4、考试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上旬(以电话通知或学校校园网上通知为准)。
5、考试地点:昭通学院校园内
6、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等部门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到本人。
三、考核及聘用
1、笔试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笔试,拟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不参加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博士毕业生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3、考核
每个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为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尽快通知应考人员。
4、体检
考核结束即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执行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学校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聘用
拟聘用人选提交学历、学位、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察、体检合格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于2017年8月26日前提交学历、学位、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以便到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学校统一安排到非教学部门工作一年,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并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辞退。
7、其它
符合招聘条件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可与我校人事处联系,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按国家、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2、博士研究生给予优惠待遇并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
五、纪检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0-2123843(昭通学院监审处)。
附件一 《昭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