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坚持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全县卫生系统有编制和岗位空缺、有进人计划的财政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取得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一)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36人。
(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等媒体上公布。
(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具体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曲靖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4 月15 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 4 月 15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 4 月15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 4 月 15 日及以后出生);我县特别需要,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3年 4 月 15 日及以后出生)。
5. 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人员必须是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中专学历岗位的报考人员只限于曲靖市户籍或者曲靖市生源且须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报名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带有括号,括号内有所学专业注解方向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注解方向)方能报考;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没有括号,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括号注解专业方向的,只能将括号前面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9.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资质证书,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资格复审时只提供成绩未持有证书的考生视为资格不符,复审不予通过;2017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必须于2017年 8 月 20 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录(聘)用资格。
10.招聘在职人员的岗位报名人员须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证明。
1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一)《专业知识》考所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专业知识》考试类别根据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共设置以下14个考试类别: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麻醉类、影像类、检验类、药学类、护理类、公共卫生类、管理类、经济类、计算机及信息科学类、法律类、文秘类、安保类。
(二)《综合知识》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参考教材为2017年《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http//www.ynqjrs.cn/wsbm)
报名时间:2017年 4月15 日0:00--4月19 日24:00
(二)工作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
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登录后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进行登录。
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来对考生进行标识,因而登录系统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4项操作。
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如实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务必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写明全称或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在资格复审时被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面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确定报考岗位时,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职位代码,并注意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照片一定要按要求进行上传,如果照片不合格,既使机审通过,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的,主管部门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后,必须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都是无效信息。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无论机审还是人工审核,一旦审核通过,考生都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机审未通过,提交人工审核期间,考生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因而,报考人员要对自己高度负责,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将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照片要求: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
在报名期间,每天除系统维护时间外,其余时间均可报名。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操作时,若出现错误,关闭所有浏览器窗口,重新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网络资格初审
报名网络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不进行相关证件、证书的审核。考生录入完成相应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链接将报名信息进行提交审核。报名资格的审核主要是依据岗位的年龄要求、性别要求、生源地条件、学历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未就业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等8个方面的条件要求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对比,确定其各项条件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电脑将列出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立即进行交费;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项目的,可选择提交人工审核。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报考人员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4月15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4月17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则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4月18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4月20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当日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4月15日0:00—4月21日24:00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使用“网上交费”功能直接进入交费系统。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传回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
报名结束后,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网站公布。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对享受政策规定免交报名费的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
以下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用: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3)残疾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4)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免除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需由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人(持有被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在4月15日至4月19日期间到富源县卫生局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免除报名费用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4月25日至考试结束日。确实无条件打印的,可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请求帮助打印。
(三)学历性质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5.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6.学历认定的程序:资格复审时将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查验不到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报考人员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七、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笔试考务工作由富源县卫生局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笔试时间: 4月28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3:00—5:30考《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富源县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查询:5月6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查询。
八、笔试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的加分参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⑴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条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⑶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及其以上成绩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 4月15 日至 19 日到富源县卫生局办公室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取专业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出现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考生通过《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查询笔试成绩,确定自己是否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或者电话向富源县卫生局办公室询问。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面对面的方式,主要是对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报名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由考生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通过的人选确定为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 5 月 20 日至 21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后果自负。资格复审地点: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业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加分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年限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材料,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鉴定的与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相符的合同。
注: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供的《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可用毕业学校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涵盖学历层次,学历性质,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档案材料存放地点等内容),但 2017 年 8 月 20 日前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的将取消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持中专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4、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复审,合格者一并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十、面试
(一)面试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 70 分(含 70 分)及其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二)面试时间:2017年 6 月 1 日。
面试地点: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网站公告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告。
(三)有关事项
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且资格复审合格,则一并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若考生在面试抽签决定顺序号时,仍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正常进行,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一、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拟录(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参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初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只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整个复检过程需有工作人员陪同),如还不合格,则不列入拟录(聘)用人员。
(三)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二、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富源县卫生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取消录(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7月31日前上报办理录(聘)用手续。
十三、信息发布及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等媒体查阅相关招考信息。
十四、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富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五、本方案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源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富 源 县 卫 生 局: 0874-4612217
监督电话: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 0874-4622760
附:富源县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