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时间
2017年2月27日-3月1日,共3天。
三、面试地点
鲁检宾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70号,乘车方式见附件2。
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8:15前到鲁检宾馆一楼大厅集中候考,8: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不设置专业科目考试。
五、面试确认
面试入围考生须在2017年2月17日前对本人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确认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请于2017年2月17日前发电子邮件至sdciq_rsc@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确认参加山东检验检疫局××(职位代码)面试”,邮件正文按照我局规定的面试确认书格式(具体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关信息。
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主动告知我局并传真《放弃面试声明书》(具体格式见附件4)到0532-80886270。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我局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山东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70号,乘车方式见附件2。
对已经进行面试确认、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作为“无故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我局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信)和学业成绩单(均需所在学校盖章)、英语等级证书、参加国家公务员局笔试的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和《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网上打印件)。
2.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在职人员、待业、失业、其他人员等)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内容要注明个人身份、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如果录用要协助办理调动手续等),待业、失业人员提供待业、失业证明,以及参加国家公务员局笔试的准考证和《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网上打印件)。
3.如果考生在参加公务员笔试报名审查时是按照本人的低一级学历层次的专业通过的(例如硕士研究生以本科阶段专业通过),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4.定向招录四类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提交同底版的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证件的或个人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主管部门备案。
七、成绩公布
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成绩为百分制。
2017年3月2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和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www.sdciq.gov.cn)公布面试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要求,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照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日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其他事项
1.有关面试未尽事宜请咨询山东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人:时小燕;联系电话:0532-80886273,80886276,传真(自动):80886270。
2.考生在青岛面试期间食宿、交通自理。
3.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联系电话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
4.后续有关面试的信息发布详见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sdciq.gov.cn,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