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地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楼二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候考室在三层340会议室。
三、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1)身份证,(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阶段提供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3)报名登记表。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弃权或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资格的顺次递补。
六、考试组织:(1)抽签决定职位内部面试顺序。(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交考务人员集中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本人。请提前做好安排。(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3天通知招录机关,随意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上报记录在案。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10)68402357、68402196
附:面试人员名单及参考路线 (下一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