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云南省轻工业技工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为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学位证。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它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6.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云南省轻工业技工学校教学楼附楼三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持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英语四级证、《自荐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半寸免冠照片三张。
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专业应具备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的形式进行。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费用由单位承担。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增补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另行通知。
(四)考核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排名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对参加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云南省轻工业技工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五、其他问题
(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凡有作假、作弊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录入不诚信名单。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自愿放弃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即取消该岗位的笔试或面试)。
(三)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所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不合格或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该岗位。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咨询。
学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金马寺 云南省轻工业技工学校
邮政编码:650216
联 系 人:邓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3851897
监督电话:3851784
附表:
《云南省轻工业技工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