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电子邮箱,并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畅通。
三、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四、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五、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六、保证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文1: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附文2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