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职业素质、团队合作及吃苦奉献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具备在高校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副高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七)博士应有从事课题研究、申报及相应的科研成果及研究能力。
(八)教授应主持过2项省级及以上课题和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查看)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学校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下午6时前。
(三)报名地点: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邮编677000),电子邮件:LCECrenshichu@126.COM。
(四)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持本人申请、身份证、毕业生证、学位证原件及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学校党委、校行政会议研究后,统一确定符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除特殊紧缺专业外,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不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以电话方式告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任工作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二)硕士及其以下学历应聘者须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和专家面试考核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进入人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含各类高端人才引进)。
(三)博士优先;高级职称优先;科研、教学成果突出者优先。
(四)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达到3:1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六、体检
按照考试、面试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方向、学缘结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需求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综合成绩排序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对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与学校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凡被聘用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学校正式签订服务协议,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九、待遇
(一)博士待遇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者,试用一年。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试用期间享受副教授课酬及岗位津贴;
2、学校给安家费、住房补贴共30万元(通过签订协议必须为学校服务8年以上,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每年支付3.75万元,分8年付清);
3、学校给予分年度支付资料费、科研启动费文科共4万元、理科(含英语)共6万元,分8年支付,要求连续8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科2篇,其中全国性核心期刊至少1篇;
4、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以上两室一厅的周转房,免收房租费使用3年(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5、配备价值在6000元人民币以内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台式电脑一台。
(二)教授待遇
1、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及校内津贴;
2、学校给予安家费、住房补贴共15万元(通过签订协议必须为学校服务8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服务期前七年每年支付2万元,最后一年支付1万元,分8年付清);
3、配偶具有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学校为其配偶解决工作(视情况可安排在学校教学岗或行政岗位);
4、学校分年度给予支付资料费、科研启动费文科共4万元、理科(含英语)共6万元,分6年支付。要求连续6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科4篇、理科3篇,其中全国性核心期刊至少1篇;
5、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以上两室一厅的周转房,免收房租费使用3年(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水电费用自理);
6、配备价值在6000元人民币以内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台式电脑一台。
(三)副高职待遇
1、优先考虑具有高校教学经验或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副高职称人员。
2、学校提供一间暂住房(除临沧市内户口人员)供其使用,可免房租费使用三年(产权属于学校,水电费用自理);
3、试用期一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津贴和课酬;若非高校副教授职称者,到校一年内即可申请转评副教授职称,到校须为学校连续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要求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科2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
4、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实际需要,学校鼓励并提供继续学习、进修、深造的机会,以及为提高业务水平创造条件。
(四)硕士待遇
1、优先考虑国家重点院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享受校内讲师(同等)岗位津贴和课酬;工作满2年可申报讲师;
3、到校须为学校连续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要求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被招聘者工作满三年后,视其表现鼓励其考博。
十、纪检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83-8882027 联系人:施老师。
十一、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云南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邮编:677000
联系人:杨老师 马老师 施老师
联系电话:0883-8882626 传 真:0883-8882526
网址:www.lcnc.cn
E-MAIL:LCECrenshich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