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法检系统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资格复审,现将保山市法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点击查看)
  考生注意事项:
  1、面试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阳区正阳北路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北侧)。
  2、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确认表。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