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身体、年龄及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不良记录,无吸毒史,无犯罪嫌疑的;
(五)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机警果敢,热心警务辅助工作;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9年1月1以后日至1987年1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的男性;
(七)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低于55公斤,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无色弱,双耳无重听,无口吃,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严重疾病;
(八)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人民警察的身体标准执行,具备篮球、电脑、写作、文艺及持有C1类以上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止。
(二)报名地点: 巧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科王云处(联系电话:0870-7122143)
(三)报名方法: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有效学历证书、复转退军人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2张。
(四)凡报名者,需经统一的队列训练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训练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三、考试考核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100米跑、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合格后参加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考生笔试成绩占50%;
2、面试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占50%。
(二)考试的时间、地点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具体由巧家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政审 有犯罪前科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不予招聘。
五、工资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者与交警大队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巧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警员工资标准执行,协勤人员一年的聘用期满后,表现优异的,继续聘用。不能胜任此工作的,终止聘用。
巧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