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德宏州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岗位1名;
(二)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财务岗位1名;
(三)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文秘岗位(男)1名;
(四)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文秘岗位(女)1名;
(五)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1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3年以上,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影响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2016年10月25日)。在德宏党建网、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2016年11月3至4日)。由选调单位负责,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l:3。如果报考人数未达到计划选调岗位数3倍的,选调岗位将进行裁减。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必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名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德宏州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登记表和承诺书的样本可从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hrs.yn.gov.cn)下载。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至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芒市胞波路60号)。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岗位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要有档案管理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④《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⑥本人签名按手印的《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三)体能测评。报考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审查后,随即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选调环节。
(四)笔试(2016年11月19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等。
1.笔试时间:
写作能力测试:2016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16年11月19日下午14﹕30—16﹕30
2.笔试地点:芒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务必于2016年11月17日到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七)考核。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选调人选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017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
(八)确定选调人选。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初步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讨论决定选调人选。
(九)公示。选调人选确定后,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hrs.yn.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任职或保留原职级待遇。
四、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参与,州级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咨询电话:2998081 (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2134004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