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2名,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名,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1名,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8名,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3名,云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4名,云南老年之家敬老院2名。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民政网(http://yunnan.mca.gov.cn/)及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查询(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除云南老年之家敬老院医师岗位要求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外,其余岗位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民政工作,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1年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工作委托云南人才市场办理,资格审查由云南省民政厅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比例的需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网上报名。
1.网络报名的时间为2011年7月21日至7月24日,网络缴费时间为 2011年7月28日至7月29日。
2.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报名后1—2个工作日可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向毕业学校通报。
(三)缴费
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100元,用于考务工作。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1年8月7日—8月8日。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业务知识纳入面试进行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期间,如某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则顺序替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如顺序替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要求。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核:由用人单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云南省民政厅网站(http://yunnan.mca.gov.cn/)及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参与厅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应聘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我厅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我厅的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监督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电话:0871-5731403,5731906。
八、联系方式
云南省民政厅招聘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曹陈畅;联系电话:0871-5731330。
九、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民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