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是一个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临床实践、康复人才培养、康复科学技术研究、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及信息与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公共福利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其基本职能是:承担全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康复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推进社区康复、推广康复实用技术等工作。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是有理想、有才华、有能力、有爱心、有开拓创新能人志士的理想创业天地。
根据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需要,经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二、招聘的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人员范围为:康复治疗师、药剂师岗位为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他岗位为本科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社招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应届毕业生的范围:领取毕业证三年以内,就业期未就业毕业生(2009、2010、2011年)。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事业;
(三)具有国家教育部所承认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以下的为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19日,每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30:00时。
2.报名地点: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楼大厅(昆明市安康路180号)。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应聘专业的资格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四级及以上级别的英语合格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报名表(报名表见附表二),是党团员的需提供组织证明;社招人员还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以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在云南省残联网站公布;每个岗位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不少于3人才能开考,否则停止该岗位招聘。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地点: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12楼办公室,领取时间待通知。
(二)考试
按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阶段考试成绩均在省残联网站及时公布。
1.笔试
时间:2011年9月4日上午09:00—11:30时。
地点:省华夏中专[昆明市西山区鱼翅路466号(土堆村)]
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按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符合条件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硕士研究生的笔试成绩加10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笔试范围:参照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张昌山主编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2011版);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综合知识。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2人经按成绩依次递补仍达不到1:2要求的,按等额面试进行。面试人选确定后,由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通知本人,并在省残联网站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9月22日全天,从上午09:00时开始
面试地点: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安康路180号大楼14楼)
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并按时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岗位实际操作能力以及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基本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即应试者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等额面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需在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5.考核和体检:考核和体检工作由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6.公示和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报由省残联报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7.未尽事宜按省招录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信息网及《生活新报》等媒体上公布,招聘相关事宜请登陆云南省残联网站:www.cl.yn.gov.cn进行查询。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汪小萍,电话:0871—6354681
手机:13529272908
传真:0871—6220350
2.地址:昆明市安康路180号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
(三)本招聘公告由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