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视台记者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广播电视新闻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爱岗敬业,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限通海县户口,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通海县秀麓写字楼216室)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相关证明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每人交笔试费50元,若进入面试者每人另收取面试费50元。同时交近期免冠半寸彩照2张。
四、考试
1、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份,分值各100分。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相加为考生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考试内容:(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新闻专业相关知识(占40%)及写作(占30%);(2)面试:采取现场采访(占50%)与结构化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办法:
1、全部考生必须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后都进入面试。
2、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人员。如体检及考核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公示: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本次招聘工作由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海县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在招聘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广播电视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