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15个(详见《2011年潮州市工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两类。报名时须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非潮州户籍者报名需符合潮州市相关入户条件;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可长期从事轮值班及夜班工作;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1年潮州市工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后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和潮州红盾信息网站(http://cz.gdgs.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教科,地址:潮州市枫春路中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联系人:陈扬丹、陈涵平,联系电话:0768-2289915。
3. 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属于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潮州户籍者报名时需提供符合潮州市入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于
(四)笔试
1. 笔试内容:考试的内容包括政治时事、行政职业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水平(一份试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 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潮州红盾信息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也准予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潮州红盾信息网站公布。同时向进入面试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由市工商局设置一个面试评委小组,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设主任评委1名,由市工商局选派,其它评委由用人事业单位、市工商局和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组成。其中,用人事业单位、市工商局的评委,由用人事业单位、市工商局按1:2的比例推荐评委人选,送同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在考前随机抽取确定;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评委从面试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择优选拔。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面试地点:潮州市工商局(潮州市枫春路中段)。
笔试、面试的考试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组织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准考证的,应同时带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工商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潮州红盾信息网站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潮州市工商局人教科办理招聘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附件1:2011年潮州市工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简介。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11年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制外工作人员19名。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招聘范围
1、往、应届高校毕业生;
2、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原则上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质监部门认可的工程师以上职称者或具有招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应检验资质者可适当放宽;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时间:招考公告发布后15日内;
3、报名地点: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办公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所需资料:应届毕业生持学历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主修课程成绩)、学位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身份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及婚育证原件;社会非在职人员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待业证、失业证、身份证及婚育证原件。报名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交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不能到现场报名者,可委托他人持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报名,如复印件与原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5、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除体检通用标准中明确规定不合格项目外,按职业要求色觉异常(如色弱、色盲等)也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6、招聘人员不占用国家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外聘用人员管理。
7、聘用人员录用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五、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范围为岗位所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及相关的综合素质问题。
面试时间:2011年11月18日。
六、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招考工作在玉溪市质监局党组领导下,由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组织实施,玉溪市质监局人事监察科负责指导监督。
七、招聘岗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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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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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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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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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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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测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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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检定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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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仪器检验与维护、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机械或电子专业、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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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计量检定资格和计量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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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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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热能与动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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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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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及自动化、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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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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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仪器仪表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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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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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化学、化学分析与检验、应用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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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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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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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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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学检验所
|
食品化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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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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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检验、食品检测与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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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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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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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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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烟草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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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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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化工分析与检测、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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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轻工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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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产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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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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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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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金属材料或建材陶瓷产品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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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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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与动力工程、热能动力设备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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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太阳能产品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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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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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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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材料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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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证者优先,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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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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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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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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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与动力工程、热能动力设备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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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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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机械及设备、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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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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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电气技术、电气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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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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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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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试用期工资:本科学历为1400元/月、硕士学历为1900元/月、博士学历2400/月。
2、试用合格正式聘用后,根据学历及职称,按出勤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贡献计发基本工资及奖励工资。
3、按国家规定购买各类保险,个人部分自理。
九、本方案由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李毓超08772022665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