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看守所6人、刑事侦查大队2人、法制大队2人、经济侦查大队2人、治安大队2人、麻栗镇派出所2人、禁毒大队1人、马街派出所1人、六河派出所1人、警察协会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20至25周岁,1986年12月20日至1999年12月20日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行动能与组织保持一致。
(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面部特征,报名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合格证明)。
(五)男子身高在1.65米以上,女子身高在1.58米以上。
(六)熟悉文秘业务、麻栗坡县户籍、党团者优先录用。
(七)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毕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聘用
(一)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身体条件差或发现有其它严重疾病。
(五)不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一)笔试。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二)面试。笔试成绩出来后,按2:1的比例进行面试,最终按面试成绩高低择优录用。
六、聘用待遇
(一)试用期限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每月800元。
(二)试用期限满,经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资待遇为1200元。
(三)聘用期间,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规定,从2012年1月起将聘用人员的失业、医疗、工伤、养老保险纳入财政预算。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
报名地点:麻栗坡县公安局政工室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洁波
联系电话:0876-6622321
麻栗坡县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