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巧家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巧家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4.云南省昭通市及所属市县户籍;
5.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的公民,本县贫困建档户优先;
6.男女不限;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有违法违纪情形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者本人到所报考法院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14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巧家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
3.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报名表(手填一式两份并贴上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三张(小一寸,照片背面手写姓名+身份证号);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录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填报《巧家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等候考试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6: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岗位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所有环节成绩届时将在“巧家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一)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60%)。
(二)面试
1.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三)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考察由巧家法院自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由巧家法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月工资4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保险费用。
(七)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录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派驻巧家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13887098653
4.本公告由巧家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388694456,0870-7125462
巧家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9日